黑龍江省沾河林業局局長令
第1號
當前,氣溫持續回升,可燃物迅速干燥,火險等級不斷升高,林業局決定,從4月26日開始,進入春季森林防火高火險期,為切實做好高火險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,確保森林資源安全,根據《森林防火條例》和《沾河林業局森林防火期林區火源管理處罰規定》,特命令如下:
1、春防高火險期從4月26日開始至5月31日結束,遇有特殊天氣條件,延長或提前結束高火險期,由局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實行。
2、林業局確定南沾河施業區、伊南河的嘟嚕河東部施業區為森林高火險區,高火險期實行封山戒嚴,非防火工作人員一律禁止進入。對于擅自進入森林高火險區人員堅決清理出去,并處以200-500元罰款。
3、各級領導必須堅守崗位抓防火,深入包保責任區檢查督導,認真履行請銷假制度,對不經請假擅自離崗的全局通報批評,對因此出現問題造成后果的依紀追究領導責任。
4、高火險期,未經批準嚴禁在林區野外用火,違反規定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對個人處以200-3000元罰款,單位處以2000—10000元罰款;并按照《森林防火條例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予以行政拘留,造成森林火災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5、加強對入山生產作業人員的檢查和管理,嚴禁火源入山;加大“三清”巡護力度,清除林內火源隱患;加強對打魚、抓林蛙、采山等人員的管理,嚴禁私自入山。對無證入山、帶煙帶火的處以200-500元罰款。
6、全局各級各類撲火隊伍要滿編滿員,嚴陣以待,時刻做好撲火的各項準備,接撲火命令能立即出發,火場服從命令,聽從指揮,英勇頑強,能打勝仗。對消極避戰、延誤戰機的嚴肅追究帶隊領導責任。
此令
局長:崔福榮
2015年4月26日